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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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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南苑小区部分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7日 作者: 点击次数:

按照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有关工作安排,拟对外出租南苑小区部分房屋,该房屋位置在西安市未央区渭滨街13号南苑小区南2楼3单元一层,租赁面积为82.93平方米;该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证号为西未徐字国用(95)字第004号,土地用途为住宅。即日起有意向者可来电咨询报名,具体租用条件面谈。

一、报名条件

   1.承租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或非法人组织。

   2. 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租方为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

   3. 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征信。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

   有意承租方是自然人的需出具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意承租方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的只出具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法人、个体工商户或非法人组织公章方可报名。

   同时需提供租赁用途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政策,不得利用出租资产从事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等。

   三、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6月2日18:00时

   四、特别告知

   1. 本次招租,承租方只能用于社区配套服务的经营,承租方不得超服务范围经营,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餐饮、娱乐、存放危险品等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危害公共安全的用途。

   2.承租方自行完善配套建设及经营范围行政许可审批等相关手续办理。

   3. 承租后需进行改造装潢施工的,必须须经招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 承租方是自然人的,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承租方为法人、个体工商户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的征信报告及承租方本身银行资信等级证明。

   联系地址:48号楼办公楼3层A3-04房间

   联系人:张艳

   咨询电话:029-86151708

   附件: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资产管理与建设部

                             O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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