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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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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招“便携式颗粒计数器”等项目供应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作者: 点击次数:

我公司现有以下项目需要诚招设备供应商,凡具有设备供应能力的公司请速与我公司取得联系。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类别

数量

1

便携式颗粒计数器

新购

1项

2

转台

新购

1项

3

光谱仪

新购

1项

4

数控回转库

新购

1项

5

高精度光电自准直仪

新购

1项

6

发动机整机、部件装配、存放及厂内中转运输专用车(架)检查维护

维保

1项

7

某机吊具、装配车、架新购

新购

1项

凡有意参与我公司以上项目的厂家(公司)需提供如下文件:

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最新年度、有清晰二维码,的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承包)商企业简介,经营业绩(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且经过最新年度年审)(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或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新购项目要求必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提供近三年财务三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没有预付款不需要;

9.资格审查申请函(含资质文件真实性承诺)(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0.若市场类生产型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栏出现:xxx市xxx路xxx小区xxx号楼xxx室与生产地不符的情况(即生产地与注册地不一致)。要求必须提供分支机构登记证或补充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①、提供厂房租赁合同或者生产经营场所购置证明;

②、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③、设备台账、设备照片及购置设备发票(复印件),并经法人签字确认。

11、供应商主要股东信息表。(见附件1)

12、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要求:有意向参与的厂家请与我公司联系。

所有竞价资质、文件均按要求每页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印章。竞价人提供资质、文件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质的,取消该竞价人成交资格。

以上文件备齐后送到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运行保障部或以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也可与投标文件一同送达或邮寄到我公司。

邮寄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运保部技措与备件管理室

【注】:1.若前来参与的厂家已是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免提供有效的资质文件(变更、到期及需补充提供的资质除外)。列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有意向参与的厂家,必需在中国航发网上商城(www.aecc-mall.com)进行注册上线(中标后需向网上商城平台缴纳年度维护费)注册上线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单位名称: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运保部技措与备件管理室

联系人:郭永魁029-86152336

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7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

编:710021

纪检监察部监督电话:02986152105 86152191

202333

附件一、供应商主要股东信息表

序号

法人名称/

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数

持股比例

备注

注1:主要股东指持股比例在5%及以上的股东;

注2:出资方式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3:以每次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均需提供最新信息。

注4: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不需要提供。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持股数、持股比例与实际不符,我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置。

法定代表人:

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二、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

本公司愿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互惠共赢为原则开展合作。为规范采购活动及合同履行,确保合作公平、公正、公开,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本公司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规定:

一、不拉拢腐蚀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一)不向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行贿;

(二)不向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或变相为其报销个人费用;

(三)不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就业就学以及国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拉拢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入股,不为公司有关工作人员支付酬劳、分红等;

(五)不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从事和招标、采购项目相关的任何物资买卖、提供劳务及中介活动等有任何交易交往行为;

(六)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二、不围标串标

(一)不与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二)不与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三)不与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 不与其他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五)不与其他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在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

(六)不与其他供应商委托相同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七)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实际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不与存在控股、管理、血缘、姻亲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活动;

(八)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不协同投标;

(九)不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

三、不弄虚作假

(一)不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二)不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三)不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四)不提供伪造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五)不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六)不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

(七)无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无恶意欺骗欺诈行为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弃标或拒绝签订合同;

(二)中标后不将项目整体或部分主体及关键性项目分包、转包给他人;

(三)开标后不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

(四)参与投标、议标活动中,一年内不因主观原因累计出现两次无效标;

(五)参与投标、议标活动中,不累计出现两次标价高出或低于本地区同期市场可比价格一倍以上;

(六)不隐瞒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五、不违反保密安全规定

(一)服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安全相关要求;

(二)履行保守所知悉、掌握、掌管的关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秘密、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事项的义务;

(三)遵守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密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六、其他规定

无其它损害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名誉等不利于双方长期友好合作的行为。

若违反上述条款,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人代表手写承诺: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干部及家属无关联关系,本单位承诺遵守上述各项要求,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洁合规开展业务往来。

本单位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手写承诺,不要打印出来)(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不需要提供。)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承诺单位:(公章)

日期: